这场雨已经下了足足一周。
“旧年一年没下的雨,都下到今年哉?懊糟死人,弗来塞哉。”
鸟安的气候偏暖,一下起雨来,整个人像掉进灶王爷的泡菜坛子里,又酸又咸,也难怪坊中的女孩们抱怨。
几百上千年前,没有空调,更没有电风扇,连石砖瓦墙都没能普及,阴暗的房子里,挤了满满当当的一群女子,灯与烛在这里是需要被警惕的存在。
毕竟她们日夜辛劳,就是为了从吱吱呀呀恼人的木头‘机器’中,用细细的丝、用纤长的手、用布满血色的眼,织出一段段华丽的、密密的绸缎。
这是一份很好的工作。
尽管坊主不光要拿走那些用心血熬出来的丝绸,还只给她们极少的工钱。
墙角的苔藓混着泥土暗暗生长,攥紧拧一拧好像能落下不少的水滴。
靠着窗边的女子捏了捏酸痛的后脖颈,起身,推开窗,愣了下,惊喜道:“日头出来了!”路过的人,不由得顺着她的目光,看向远方的光。
阳光下的鸟安,像拨开面纱的阴郁美人。
金色的光,雾白的云,远方耸立的高高的山丘,犹如蛇鳞一样翠绿的颜色几乎铺满了整座鸟安城。这是一座璀璨的城,也是一个拥有盛世的国,玄国是众人对它的称呼。
郑皎皎来到这里已有三年。
三年的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短到她连这是什么地方都没摸清,长到她已经成婚两年。
成婚这件事很神奇。
男人一旦成了婚,就好像春日的笋,一夜间就长大了,名为责任和权利的东西,给他们镀上一层挺拔而坚硬的膜;而女人一旦成了婚,则更像化茧的虫,将自己在茧里融化,破开厚重的躯壳变成另一种世俗更容易接受的美。
至于虫变成另一种虫,其中是否丢失了些什么,那就属于哲学意义上的东西了。
纺织坊不远处,就隔了一堵低矮的墙,茶馆二楼,郑皎皎低头看了看水杯中的自己,察觉不到和以前自己的区别。
双十年华,正是人生最好的时间,和现代所有刚要出社会的年轻人一样,她所发愁的事情,不外乎‘三钱’银两。
郑皎皎听着对面妇人的唠叨,目光有些游离涣散,妇人那两瓣厚厚的嘴唇,像涂了油膏的某种深海鱼类,多半是为了见她精心涂画了个严肃吓人的妆容,却反倒起了坏效果。
她悄悄端起茶水来喝了一口,试图压一压那隔空而来的油腻。
“小皎,我讲的话你要听到心里去,明瑕素来聪慧,但心细,他最喜欢知书识礼的女子,你虽性情温和,但终归比别家闺秀差了些。”
郑皎皎垂下眼,拉长声音在心里重复着妇人的话。
“从小明瑕就是最爱读书的,他父亲以前要让他考状元,如果不是……小皎,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婆母。”
妇人最爱说这些车轱辘话,最后无一例外要绕到子嗣和生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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