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县尉难(第12页)
晨曦透过窗棂,在青石县县衙的青砖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捕快房内,赵猛正对着一堆卷宗唉声叹气,见林越推门进来,脸上的愁容瞬间化作惊愕。
“林越?你咋弄成这样了?”
林越的模样确实狼狈。
粗布捕快服被划开数道口子,沾满了泥土和草屑,后背的伤口渗出血迹,将衣料染成暗红,左边脸颊还有一道新鲜的划痕,渗着血珠。
他昨夜从仓库逃出后,不敢直接回县衙,绕了近一个时辰的路,确认甩掉追兵才敢现身。
“别提了,被狗追了一路。”
林越扯了扯嘴角,试图笑得轻松些,却牵动了脸颊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赵哥,有干净的布条吗?帮我处理下后背的伤。”
赵猛赶紧找来伤药和布条,见林越脱下上衣,后背那道被木棍砸出的淤青赫然在目,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这哪是狗抓的?分明是被人打的!
是不是张府的人干的?”
林越没直接回答,只是低声道:“昨晚摸到了张万贯的仓库,里面全是私藏的毒弩。
我拿到了证据,不过被他们现了。”
“什么?!”
赵猛眼睛瞪得溜圆,手里的布条都差点掉在地上,“你真找到了?那可是杀头的罪!
他们没抓住你?”
“侥幸跑掉了。”
林越接过布条,咬着牙给自己包扎,“证据我藏好了,等下就去见李县令。”
话音刚落,捕快房外突然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伴随着衙役的通报:“县尉大人到——”
林越和赵猛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凝重。
周昌这个时候来,绝不是好事。
只见周昌穿着一身青色官袍,面色铁青地站在门口,身后跟着两个膀大腰圆的衙役,手里还拿着一根粗壮的水火棍,眼神不善地盯着林越。
“林越,你可知罪?”
周昌的声音像淬了冰,一开口就带着审问的意味。
林越站直身体,拱手道:“属下不知何罪之有,还请县尉大人明示。”
“不知罪?”
周昌冷笑一声,踱步到林越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身上的狼狈,“昨夜三更,你擅离职守,不在草料场看守人犯,却跑到城西废弃仓库一带鬼鬼祟祟,被张府护院撞见,可有此事?”
林越心中一凛。
张府的人动作真快,这才几个时辰,就把状告到了周昌这里。
而且周昌特意点出“擅离职守”
,显然是想拿规矩治他的罪。
“回大人,属下昨夜确实去过城西,但并非鬼鬼祟祟,而是追查王二柱溺亡案的线索。”
林越不卑不亢地回应,“至于擅离职守,属下已提前托同僚代为照看草料场,不算违规。”
“追查线索?”
周昌猛地提高了声音,震得捕快房内的卷宗都抖了抖,“谁给你的权力,让你私自带伤办案?谁给你的胆子,敢擅闯张府的私产仓库?林越,你不过是个刚入队的小捕快,真当自己是断案如神的青天大老爷了?”
他的声音引来了不少衙役和文书的围观,都远远地站着,不敢靠近。
周昌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就是要在众人面前,把林越这颗刚冒头的“刺头”
狠狠摁下去。
“大人,办案讲究证据,而非身份高低。”
林越迎着周昌的目光,寸步不让,“王二柱案疑点重重,张府仓库的货物与案情息息相关,属下身为捕快,岂能因对方势大就视而不见?”
“放肆!”
周昌被林越这番话噎得脸色涨红,指着他的鼻子怒斥,“强词夺理!
张万贯是本县乡绅,向来遵纪守法,你仅凭臆测就擅闯其仓库,已是冒犯!
如今被人撞见,不思悔改,反倒顶撞上官,此等目无王法之徒,留你在捕快队,只会败坏规矩!”
他转身对身后的衙役喝道:“来啊!
将林越拿下!”
两个衙役立刻上前,就要扭住林越的胳膊。
赵猛急忙上前一步,挡在林越身前:“县尉大人,林越也是为了破案,求您再给他一次机会……”
“滚开!”
周昌一脚踹在赵猛小腹上,将他踹得踉跄后退,捂着肚子疼得说不出话,“一个小小的捕头,也敢替人求情?等处理完林越,再算你的账!”
林越扶住赵猛,眼中闪过一丝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