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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厨神,从荒野独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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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119手抓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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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的飞蛾、爆浆的蜘蛛等等。

跟那些比起来,羊肠的味道甚至可以说相当美味。

哦不,应该说是林宸做的羊肠。

突破了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的安德烈大口大口享用着美味,两口羊杂一口汤,在这冰天雪地里吃的满头大汗。

“好吃,太好吃了,越吃越香!”

一份羊杂汤很快就被消灭的干于净净,都不用林宸动手,他立刻又给自己盛了满满一锅,熟门熟路地撒上一圈薄盐,再挖起一勺羊油辣椒拌进去。

林宸笑而不语,快速解决了自己面前的食物,将先前拿出来的土豆削掉皮,切成指甲盖大小的方块丢进汤锅里,重新架到火上加热。

“羊汤一定要吃烫的,羊肉也是,只要温度稍微降下来一点,羊的膻味就会被放大。”

抓了把盐撒进去,给羊汤吊个底味,这样煮出来的土豆才更入味。

接着他又捞出几根肥美的羊排盛到安德烈锅里。

“尝尝这个,这是我们大夏北边比较流行的吃法,手抓羊排,其实就是清水煮的原味羊排,主要是羊肉部位要好,再搭配特殊的蘸料韭菜花一起吃,不过这里没有,你就蘸羊油辣椒吃吧。”

羊肋排的外形跟西餐厅里卖的香草羊排差不多,都是一根肋骨顶端带着大块羊肉,区别就是香草羊排是纯瘦肉,手抓羊排则是肥瘦相间,还带着块羊皮。

连内脏都吃的津津有味的安德烈没有半点尤豫,道了声谢后抓起羊排就往嘴巴里塞。

炖煮了一个多小时的羊排肉质软烂脱骨,用牙齿轻轻一带便整个脱落。

羊皮如同果冻般的质地中还夹杂着微弱的弹性,跟羊肠那种充满韧劲的弹完全是两种概念。

羊皮和羊肉间连着的脂肪部分更是完全被煮化,用舌尖轻轻一抿当场化开。

最重要的是肋排上的瘦肉也格外软嫩多汁,吃起来几乎完全不费劲儿。

短短两分钟时间,第二锅羊杂又被消灭的干干净净。

安德烈嗦了几下排骨,随手往栅栏外头一丢,正想去舀第三份,突然被林宸挡住。

“给你尝尝这个,应该没吃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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