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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省服第二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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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忏悔录有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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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风城投。

    董事长办公室。

    “欺人太甚!追究法律责任就算了,还要我们补发一笔加付赔偿金!”

    “政府把我们这些企业家当什么了?当提款机了吗?我们又不是开银行的!”

    “董事长,我找法务部了解了一下,在我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薪资后逾期仍不支付的事实前提下,政府是有权要求我们对权益受侵者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的。”

    “真有这么条规定?以前为什么没听说过?”

    “董事长,没被执行,并不代表没有。”

    嗯,以前不也没听说过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吗?但没听过只是因为没被执行,并不代表它没有啊!

    但现在不一样,他们直接就成了第一批被执行的了,简称先吃螃蟹的那批人。

    至于什么螃蟹你别管,反正给你先吃了不是?

    “另外,看政府这架势,恐怕是要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京发地产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哼!他们给我准备了前车之鉴,我也给自己留了后退之路!”

    “交代你办的事都办好了吗?”

    “董事长,一切都准备妥当了!”

    所谓准备自然就是资产转移,这件事他以前也在做,只不过是在慢慢做,但现在就是一次性做了,全部转移!

    至于政府的监控,他们自然也是有一套应对措施的。

    不然,没点手段,也混不到用上转移资产这个词的级别。

    所以,很多人认为的一些人出逃国外就只能刷盘子、打零工之类的认知,完全就是把这些人看低了。

    俗话说得好,狡兔三窟,所以他们亏待了谁也不会亏待了自己,因此混的再差也是个混吃等死的富家翁。

    不然你以为这些人出事前为什么要一个劲的捞钱?不就是为了权力或地位过期后能继续逍遥自在吗?

    嗯,忏悔录里就收录了一句经典名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

    而这个价值观的形成,往往就是为自己接下来的腐败堕落辩经的开始。

    腐败嘛,往往就是从说服自己的理想信念开始。

    一开始,坦坦荡荡、一心为民,到了后来认识到一些商人老板,然后又接触到了这些人的纸醉金迷,最终就开始产生了一种不平衡。

    什么不平衡?

    嗯,你说我这个级别的领导,吃的、住的、用的,居然不如一些在自己面前低三下四的商人!这就是不平衡!

    这个时候,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就会找到各种理由带你体验一下纸醉金迷的生活水平。

    慢慢的,你就会觉得,喝酒不是茅台、开车不是大劳、住房不是别墅,那就对不起自己的身份地位了。自己这么大个领导,在生活上怎么着也得高配吧,不然岂不是还比不上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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