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狂欢。
宇文家不甘心失败,继续给他们分配最危险的任务,继续克扣补给。
但秦风根本不在乎。
他把丙字号区域当成了自己的狩猎场。
白天,他带着人侦查地形,摸清高句丽人的哨兵分布。
夜里,他就带着人出击。
他的战术很简单,也很有效。
利用自己远超常人的感知力和《凌波微步》的身法,他能轻易避开所有巡逻队和暗哨。
然后,他会亲自潜入敌营,悄无声息地解决掉哨兵。
再然后,他的五十个手下,就会如狼似虎地冲进去,对那些还在睡梦中的高句丽士兵,展开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第一次夜袭,秦风的手下还有些手忙脚乱。
但秦风很有耐心。
他亲自示范,如何最有效地割断敌人的喉咙,如何用最省力的方式捅穿敌人的心脏,如何在黑暗中判断敌人的位置。
“记住,”秦风蹲在一具尸体旁边,对着几个火长说,“杀人不是为了发泄,而是为了活命。每一刀都要快、准、狠,不要给敌人任何反应的机会。”
他拿起横刀,在尸体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看清楚了吗?这里,颈动脉。一刀下去,三息之内必死,而且不会发出声音。”
几个火长看得头皮发麻,但都认真地记在心里。
“还有这里,”秦风又指了指尸体的心脏位置,“从肋骨下方斜着刺进去,直接捅穿心脏。记住,要斜着刺,不要直着刺,不然会被肋骨挡住。”
“是,队正!”
“最后,”秦风站起身,看着所有人,“记住一点,在战场上,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敌人不会因为你心软就放过你,他们只会杀了你,然后去杀你的兄弟。所以,下手的时候,不要犹豫。”
“是!”
这场战斗,对高句丽人来说是地狱,但对秦风的手下来说,却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实战教学。
他们不仅抢回了足够用一个月的补给,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在战斗中成长。
他们学会了如何在黑暗中行动,如何悄无声息地杀人,如何在敌营里来去自如。
更重要的是,他们亲眼见证了自己队正的恐怖实力。
那一夜,秦风一个人,在敌营里杀了十几个高句丽士兵,每一个都是一刀毙命,干净利落。
他的身影在黑暗中如同鬼魅,每一次出现,都会带走一条生命。
那些高句丽士兵甚至没看清他的脸,就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从那以后,秦风手下的士兵,对他的崇拜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战场上,只有跟着这种强者,才有更大的机会活着回来。
从此,他们对秦风的命令,再无一丝一毫的怀疑。
队正说往东,他们绝不往西。
队正说杀人,他们绝不留活口。
接下来的日子,丙字号区域成了秦风二队的后花园。
宇文家不给补给,他们就去高句丽人那里“拿”。
宇文家给他们最危险的任务,他们就完成得最漂亮,顺便再带回一堆人头和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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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下来,秦风的二队非但没有减员,反而一个个被养得油光水滑。
他们的装备,比校尉的亲兵还好。
每个人都换上了从高句丽人那里缴获的精良皮甲,手里拿着锋利的横刀,腰间挂着两个箭囊,里面装满了羽箭。
更重要的是,他们每个人看人的眼神里,都带着一股子悍不畏死的杀气。
那是真正在战场上杀出来的气势。
而“秦阎王”这个称号,也不再局限于斥候营。
整个辽东前线的大军,都知道了先锋营里有这么一个不要命的斥候队正。
他专门挑最硬的骨头啃,杀高句丽人就像砍瓜切菜。
而且他手下的人,一个比一个能打,一个比一个命硬。
很多在其他部队受了排挤,或者想博个功名的狠角色,都想方设法地想要调到秦风的队里。
甚至有其他营的士兵,专门跑来斥候营门口,就为了看一眼传说中的“秦阎王”。
这天傍晚,秦风又带着人回营。
这次,他们带回了四十多个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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