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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蒙:我岳父是成吉思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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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章 灭宋令,专杀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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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千人队出去,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已经补足了建制。

    灭宋的正规军,达到了十五万之众。

    他们原本的防区,交由从外六省调来的色目正黄旗第一万户、色目正蓝旗第一万户、色目镶蓝旗第一万户,色目镶红旗第一万户,共四个万户作为留守的正规军。

    其二,内七省共出府兵十四万,参与这场征宋之战。

    灭宋两年之后,内七省的租税,统一降低一成。

    当初赵朔灭金之后,河北山东的赋税已经从四成降到了三成,灭宋之后再降一成,也就是只有两成了。

    其余内五省的赋税,也将在灭宋之后从四成降为三成。

    这就是赵朔向着天下汉人,放出的再明显不过的信号:吾与尔等共天下!归顺的越早,越有肉吃!

    《灭宋令》的第三部分,重中之重,宣布战争中以及战后对宋国的处置。

    其一,大军所到之处,望风归降者。保证军民百姓的人身和家宅、浮财之安全。

    若有负隅顽抗者,杀尽城中官员、缙绅之家的男丁,女子贬为奴隶。普通军士十中抽二而杀,

    虽然看起来残酷,但是,相比赵朔灭金乃至于域外征战,可要仁慈多了。

    其二,灭宋之后,统一实行均田制和府兵制,执行北方律法。凡有不遵者,一概男丁斩首,女子贬为奴隶。

    按说这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赵朔特意强调了一下。

    因为,宋朝的制度和赵朔的制度,差距太大了。

    宋国不抑兼并,士大夫们、朝廷官员们通过种种手段,巧取豪夺,兼并了大量的土地,拥有着大量的佃户。

    比如秦桧吧。

    溧水县石臼、固城湖中有圩田约十万亩,绵亘八十四里,号永丰圩。起初是官府所有,百姓承佃,后来就成为了秦桧的私田。另外,秦桧在金陵还拥有永宁庄、荆山庄等田产,所有土地加起来在六七十万亩左右。

    即便秦桧死后,“家道中落”,还拥有四五万亩土地。

    还比如“中兴四将”之一的张俊,拥田高达百万亩。

    其他的官员士大夫,虽然规模不如他们俩,但对普通百姓们也绝不会手软。

    粗略统计,南宋沦为佃户的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佃户们面临的问题,不仅是要遭受地主的盘剥,还有最关键的,是和地主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不平等。佃户们连性命都无法保证,就更别提妻女的安危了。

    原本北宋时期,地主打死佃户,处罚是发配到邻州。

    这已经是够轻纵的了。

    但到了南宋时期,越发变本加厉,改为发配本州。本州才多远?这种惩罚有什么威慑力?

    时人记载,佃客因此“人命寖轻,富人敢于专杀”。

    到了四十多年前的宋光宗时期,更不得了,规定佃户没有控告地主的权力。

    之前都“富人敢于专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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