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料罗湾。
十七世纪的东亚海面上,这是最繁忙、也最危险的一片海。
往常这里全是来往福州、长崎、马尼拉的各种商船,帆影点点,那是流淌的银子。
但今天,这里没有一艘商船。
取而代之的,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战船。
大青头、乌屁股、赶缯船……大大小小的战舰像是一群饥饿的鲨鱼,塞满了整个港湾。每一艘船的桅杆上,都挂着鲜红的“郑”字旗,迎着带着腥味的海风猎猎作响。
郑芝龙站在他那艘五千料的巨大座舰(比普通福船大三倍)——“海龙王号”的甲板上,手里摩挲着那把御赐的尚方宝剑。
这剑是朱由检特地让他从家里带来的。虽然只是个镀金的样子货,但在这些海盗出身的部下面前,这就是皇权的象征,比什么军令都好使。
“大当家的……不,都督。”
郑芝虎一身重甲,走路像个大号的螃蟹,瓮声瓮气地走过来,“各个码头都点过卯了。咱们自家的三万弟兄,外加沿海招募的两万水勇,都齐了。”
“还有……”郑芝虎指了指左侧的一块单独停泊区,“那边那帮土财主也来了。”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郑芝龙看到了几十艘体型明显小一号,但船舷两侧密密麻麻全是炮窗的怪船。
那是从西北千里迢迢赶来支援的“秦军炮兵营”。
说来好笑,孙传庭那个倔驴,一听说要打台湾,硬是把自己最宝贝的“大秦重炮营”塞进了船舱,一路吐着到福建。这些西北汉子,坐骆驼比谁都稳,一见海浪就腿软。
但郑芝龙不敢轻视他们。
因为他见过这帮人在演习时的准头。那帮红毛鬼要是敢缩在乌龟壳里,这帮西北来的炮手就是最好的开罐器。
“让他们休息。晕船晕得连胆汁都吐出来了,这会儿上去也是送菜。”
郑芝龙摆摆手,“把好酒好肉送过去。告诉他们头儿,上了岛,他们才是爷。这会儿在还是在海上,先让咱们福建弟兄顶着。”
“爹。”
一身戎装的郑森(郑成功)走了过来。
他今天穿了一身银白色的山文甲,头戴红缨盔,十七岁的脸上已经褪去了几分书卷气,多了几分英气。
“时辰到了。”
郑芝龙点点头。
他转身看着甲板上这些跟他出生入死的拜把子兄弟,还有那些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水手。
海风吹得他的大氅呼呼作响。
他没有什么文绉绉的誓师词。
他一把抽出尚方宝剑,指着对面的大海。
“弟兄们!”
这一声吼,带着内力的震荡,压过了海浪声。
几万道目光瞬间汇聚过来。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你们在想,那红毛鬼的船大,炮猛,咱们这小舢板过去是不是送死。”
底下有几个老海盗低下了头。确实,见过荷兰盖伦船的人,都会有这种恐惧。
“我告诉你们,是!”
郑芝龙大声吼道,“咱们的船是没人家硬。但咱们有一样东西比他们硬!”
他猛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咱们这颗心!咱们这条命!”
“那热兰遮城里,堆着红毛鬼这十几年搜刮来的金山银海!皇上说了,打下来,这些全是咱们的!”
“不仅有钱!还有地!台湾那是多大的一块地?打下来,每人分田百亩,世世代代传下去!你们谁不想给儿子留份家业?谁想让儿子还跟咱们一样在海上漂,吃了上顿没下顿?”
这话太实在了。
底下的喧哗声瞬间变成了沉重的呼吸声。金子,土地,那是这些流民和海盗心底最原始的渴望。
“还有!”
郑芝龙指向旁边的郑森。
“这是我儿子。以前送去读书,那是想让他当官。现在为什么让他回来?因为这大海才是咱们的根!”
“皇上下了旨意,只要这台湾打下来,就封郑森为延平郡王!这是什么?这是铁帽子王!只要这旗还在,咱们郑家在福建就是天!”
“跟我走!去抢钱!去抢地!去给咱们子孙后代抢出个万世基业!”
“吼!吼!吼!”
几万把战刀同时举起,在阳光下汇成了一片刀林。
刚才的恐惧被贪婪和狂热取代。
在这种狂热中,什么盖伦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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