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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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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刀王慕小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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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非白久在界山,也是前一阵子才出来。虽然身手不错,但是对于碎星刀并不了解。

可慕小簪的名号他却是听说过的。

百年前柴魏鼎盛时期,那会儿真叫一个天下大同。不仅兵强马壮,就连江湖盛事也是一年举办好几茬。

官府和武林自古以来水火不容——朝廷见你们人多,还天天举行大规模非法集众会议,能不闹心?所以过去的千年里武林欣欣向荣的时期一般都在朝代更迭之时。

而百年前的大魏却不一样,它强盛且富有包容心,根本不惧怕武林会推翻它的统治。

当然,可能最主要的一点还是当时在位的皇帝娶了武林盟主的妹妹的缘故。

那会儿的少年们不再靠知识改变命运,对习武感兴趣的直接入了江湖。

短短十年,武林高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众所周知,没上过学身手又好的少男少女们很容易互殴,朝廷又不插手管这些事情,所以只能靠举办比武大会来消耗年轻人过于旺盛的精力。

以往比武大会三年一次,多数人在最好的年华里只能参加两次。而这一时期的比武大会则是一年两次——冬季一次夏季一次。

少年们不再轻易打架,因为打一次就会受伤,若是养伤的时候碰上比武大会便十分闹心,所以能骂街绝不动手。

于是整体素质突飞猛进,有了质的飞跃。

一年两度的比武大会皆在舞阳举行,夏季比武来的年轻人多,原因无它,因为冬天冷,大家不愿意在冬天早起,况且地龙也不是每家客栈都烧得起。

只有老油条们才会在冬季来比武,这个原因也十分简单——刀枪棍棒无眼,一旦受了伤,夏季更容易发炎流脓。碰上个不讲究卫生的,生蛆也是极有可能。所以吃过几次亏的人都会选择在冬天比武,正因来的老油条多,更加有看头。

由朝廷和武林共同举办的“舞阳杯”第八届冬季比武大会,最后夺得魁首的是一名少女。

她便是女刀王慕小簪。

起初慕小簪男扮女装参加比武,夺得第一后大家亲切地称呼她为“刀郎”。

慕小簪觉得这个名字有种莫名的不适,及时表明了自己性别,从此以后便被成为“女刀王”。

至于前面为什么加个“女”字,和江湖上的性别歧视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就像现代人面对车辆追尾时,若是看到肇事者是名女子,就会自然而然地说“女司机啊那没事了”的道理是一样一样的。

慕小簪一手蔷薇刀法使得出神入化,给对手带来极大威慑。但凡在她手底下走过一遭的人,身上都有一块蔷薇花模样的疤痕。

只是她还太年轻,没有掌控好力道,与她同台比武的对手多数因失血过多而亡。

虽然来参赛的人都牵了生死状,可能活着谁愿意死?

于是死亡人数盖过任何一届的第八届冬季比武成全了慕小簪女刀王的名号,也让她从此封刀退隐江湖。

只是见识过慕小簪蔷薇刀法的人,无不赞叹此刀法和那把碎星刀。

慕小簪消失后,有人说她是被人联手逼死,也有人说她嫁了人。渐渐过了许多年,大家只记得女刀王慕小簪和蔷薇刀法,却甚少有人回想起来她的那把碎星刀。

百年过去,碎星刀想必早就残破得不成样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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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碎星刀?”李非白盯着眼前的旧刀,又问了一遍。

秋雨点点头:“不错。”

他仍是不信:“百年前的老古董,你打哪儿弄来的?”

秋雨道:“我姓慕,名秋雨。慕小簪是我爷爷的奶奶。”

李非白狐疑地琢磨了一下,瞬间便觉得不对劲。

“不对啊,慕小簪如果是你爷爷的奶奶,那你不该姓慕,你应该是跟你爷爷的爷爷一个姓啊。”

慕秋雨叹息:“我爷爷的爷爷也姓慕…”

慕这个姓可极为少见,比慕容还稀有。

李非白突然想起了蔡跳跳写的那本《我和我的暴虐兄长》,瞬间脑子里上演出了一部兄妹不|伦禁忌之恋的戏码。

看着李非白表情逐渐猥琐,慕秋雨面无表情道:“别瞎想,他俩没有血缘关系。”

伪骨科那就更刺激了。

李非白咳了两声,泰然自若地接过了碎星刀。

“这东西不是班主给秋月白的么?怎么就成了你的东西了?”李非白好奇地问。

慕秋雨的面上又恢复了淡淡的神情。

“我娘死后,我爹就带着刀走了。”慕秋雨的神情仿佛不像是在说自己的父母,而是什么不相干的人一样,“蔷薇刀法用别的刀发挥不出它全部功力,所以我出来寻刀。后来辗转追到光州,在花家班找到了它。”

李非白敏锐地捕捉到了有用信息,直接犀利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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