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安市城的城门终于开了。
几个摇摇晃晃的身影从门洞里走出来,还没走出几步,就栽倒在地,再也没爬起来。
而在他们对面,等待他们的不是救赎,而是五十门早已调整好角度的神威炮,以及数百架经过改装的投石机。
投石机的弹兜里,装的不是石头,而是一个个密封的陶罐,里面装满了猛火油。
“点火。”
程咬金坐在马上,轻轻挥下了手中的马鞭。
“呼——”
数百个火球划破长空,像是流星雨一般砸进了安市城。
陶罐碎裂,黑色的猛火油四溅,瞬间被引燃。
紧接着,神威炮发出了怒吼。
这次射出的炮弹在落地后没有爆炸,而是喷射出一种粘稠、怎么扑都扑不灭的火焰。
安市城瞬间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火炉。
没有喊杀声,只有凄厉到让人头皮发麻的惨叫。
那些原本躺在病榻上等死的人,被大火逼出了最后的潜力,在火海中狂奔,最后化作一个个燃烧的火炬,倒在街道上。
渊盖苏文站在城中的最高处,看着四周涌来的火海。
他引以为傲的铁骑,在马厩里被烧成了焦炭,他赖以生存的坚城,成了困死他的熔炉。
“李世民!!”渊盖苏文仰天长啸,声音里充满了绝望和怨毒,“你不得好死!我在地狱等着你们!!”
他拔出战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自刎殉国。
下一刻。
尸体从高空坠落,砸进了火海之中。
大火烧了整整五天五夜。
安市城的石头都被烧酥了,城墙塌了一半。
当唐军踏入这片废墟时,每个人脸上都戴着浸过醋的厚布面罩,手里拿着长长的铁钩。
没有活口。
只有遍地的黑灰和扭曲的骨骸。
程咬金骑马走在曾经是安市城主干道的废墟上,马蹄踩碎了一块烧黑的头骨,发出“咔嚓”一声脆响。
......
城东。
赵云栖带着一小队搜寻活口。
他们小队被分到城东这边,此刻他们正在一处尚算完好的豪宅中搜寻。
这里曾是高句丽军需官朴正熙的宅邸。
“队长,这边有个地窖,口子封死了,里面可能有人躲着。”一名小队成员喊道。
赵云栖走过去,手中长矛往地窖口用力一插,双臂发力,封住的地窖口直接被他给撬开了。
下一刻。
一股腐败到极致的恶臭扑面而来,甚至比外面烧焦的尸体还要冲鼻子。
点亮火把,几人掩住口鼻顺着石阶而下。
地窖很深,原本是用来藏冰或者存酒的,阴冷潮湿。
角落里蜷缩着一个人。
或者说,是一具干尸。
他穿着一件破烂的羊皮袄,怀里死死抱着一个木箱子。
尸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紫黑色,那是严重脱水和内脏出血后的症状。
他的指甲全都翻了起来,身下的泥土被抓出了深深的沟壑,可见死前遭受了何等非人的痛苦。
是老鼠。
那个把“阎罗”带进安市城的走私贩子。
看着这人,赵云栖眉头皱了皱。
“队长,这人手中一直抱着那个箱子,里面可能有宝贝,嘿嘿。”
旁边一人看到这,眼睛一亮,目光看向自家队长。
“下不为例。”
“是,队长!”
听到这,几人脸色顿时一喜。
这人连忙用手中的钩子把干尸怀中一直抱着的箱子给弄过来。
随着箱子打开,里面是一块块金子。
除此之外,还有一块破破烂烂,羊皮袄上撕下来的皮子。
皮子上用木炭和血水混着写满了字,歪歪扭扭,丑得像鸡爪子刨的,有些字还写错了,用圈圈代替。
“队长,你看看这上面写的什么玩意,还被这人保护的这么重要,是不是上面写了什么情报,不过,这字写的可真够丑的。”
闻言,赵云栖接着火把的光亮看去。
【太子爷亲启:】
【草民本姓李,跟皇上一个姓,算攀个高枝,名叫大勇,江湖人称老鼠,哈哈,这辈子草民没干过啥好事,偷鸡摸狗,贩私盐,倒腾铁器,只要能换钱,祖宗也能卖,但这次,草民觉得这买卖做得值。】
【这安市城的人都死绝了吧?】
【这其中还有草民一份功劳嘞,草民为了骗过敌人把那豆子嚼了,不仅把那血水吐进了井里,还连拉带吐。】
【最后更是把草民的一身贱血洒落到满城井水之中,最后算是把这条烂命折腾没了,撑着最后一口气,把自己封在这里。】
【对了,还有这一箱金子,是草民留给家里那个独苗苗的。】
【草民不知道,这信您能不能看到,但若是您看到了,您是太子,金口玉言,草民那个不成器的孙子,那是我们老李家的独苗苗,那娃聪明,就是没走正道,您答应让他去格物院读书,可不能赖账。】
【对了,太子爷,草民这也算是英雄了吧?】
【能不能给草民立个碑?不用太大,刻上“大唐义士李大勇”就行。】
【老鼠李大勇 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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