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先介绍此次的主要成员,首席代表: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张月娇;副代表:东方集团陈奇。此外还有版权局副司长、商标局综合处处长、专利局研究室副主任、海关总署的处长等等。
之所以这么组建,主要与美国代表团对等,那边挂帅的只是一个贸易代表助理,我们这边自然不能出动高级别干部。
张月娇是位女同志,参加过上次的谈判,还参加过中国「复关」谈判,有在世界银行工作的经历,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经验非常丰富。
陈奇不是外经贸系统的,依旧是副代表。
「距上次谈判才一年多,美国又启动301调查,克林顿政府比布什动作更迅速啊!」
「克林顿上台就是要搞经济嘛!」
「他们肯定会变本加厉,提出更多更过分的要求!」
「对!说不定还想继续干涉我们的司法!」
「不过说起来,国内盗版问题确实很严重,即便没有美国,我们也应该重视。」
众人意见基本一致:美国肯定会围绕立法司法、盗版侵权、市场准入三个方面做文章。而与上次一样,在正式谈判开始前,国内势必要做些准备工作,增加谈判筹码。
随后轮流发言,各抒己见。
轮到陈奇时,他开口道:「上次谈判,我们清理了一波盗版,但远远不够。盗版这东西是随着技术发展而愈发容易的,比如CD和LD,在南方已经泛滥成灾了。
还有地方默许的走私片,也是司空见惯。我最近去山东考察,那边的走私片就非常严重。这次一定要更加严格的清理!」
「市场准入方面,别的领域我不懂,只说文化娱乐。美国来势汹汹,必然想让他们的电影、音乐、音像制品正式进入国内。什么叫正式呢?就是他们能赚到钱。」
「对于美国电影,我觉得可以引进,每年定一个配额,以分账形式发行。」
「小陈,你是赞成的?」
大领导忽然插了一句。
旁人也有些意外,陈奇提出引进美国片还要分账,他们知道这是大势所趋的发展想复关,必然要开放。但放在国内电影行业,有人可能就不理解,会背负骂名的。
「是的!」
陈奇毫不犹豫道:「最初的配额和分成比例一定要少,引进片必须经过我们审查,服从删改意见,不服从的不予引进。这一条可以作为谈判筹码,最后拿出来。
对国内来说,我们的电影改革进展缓慢,需要一些大的刺激了。」
」
「,他见领导没有做声,遂接着道:「建立合资企业的问题要具体分析,音像和软件生产的合资企业其实已经搞了,现有的激光唱片生产厂大多数是合资企业。但搞独资企业不行,不能充许美国在音像领域搞独资。」
「而且合资也不是什么都能摘,比如出版社就不能搞合资,绝对禁止外国进入。
,「不能让美国在中国国内掌握发声渠道。」
陈奇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不过从实际来看,我们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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