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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民国当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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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工作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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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孩子。

大叔平日里谨言慎行,事必亲为,算是个改造成功的好同志!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正式颁布《婚姻法》,其中对于姨太太的解决方案也让人称赞。首先一条就是,原配妻子不变,但1950年之后不能再娶姨太太。

法律上,男方只有一位合法的妻子(通常是原配“正妻”)。其他女性,无论是否共同生活,其身份在法律上不再被认可为配偶,她们与男方的关系不受《婚姻法》中关于夫妻权利义务条款的保护。

也就是说,可以把小妾都留下,但是不再有妾这个身份了,不走的话,就算妾身未明,打白工!)

杨福平开张大吉,快下班儿的时候开始盘账。

看着有需求的这些个大叔大娘,各个百斤打底。

估计是这一年多憋的有点儿狠。

国营粮店不卖精粮,个人粮店的他贵啊!

现如今有这种明显不怎么贵的,跟捡便宜差不多,顿时就不想凑合了。

一总记下了五个人,要了米面共八百斤。

定金没要,上门的时候付全款。

方下巴今儿晚上没来,红鼻子来了。

拿到订货单之后,笑的鼻子更红了,没敢耽搁,揣怀里就走:“还是杨站长有门路,头一次合作,茶水费我先给您。您擎好吧,保准不让您后悔!”

杨福平拿着一把茶水费,看着红鼻子一路小跑回去备货,自个儿笑着摇摇头,从抽屉里拿出个新本儿。

认命的开始做账。

某月某日,几人供货,米面几何,经手茶水费几何。

见证人:(空白)

写到这儿推到了小孙跟二平跟前儿:“签吧,签完下班!”

小孙歪歪扭扭的签上了自个儿名字。

不解的问道:“区公所不都知道了吗?怎么还整这么麻烦?”

杨福平神秘的摇摇头:“你们不懂,这叫工作要留痕!证据链互相印证!”

连二平都没听懂,只觉着很厉害的样子,乖乖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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