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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95小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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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会狗叫的不明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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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上来看,不是太新鲜。

        经过前些天的雨,附近留下的脚印比较模糊,也判断不出来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陈凌抬起头看了下地点,距离狼叼岩不远。

        “那就先上狼叼岩看看去,以前这条兽道过狼多。”

        他和王存业上次来山里采药的时候,也从这附近经过来着,但是上次小金就没反应,这些狼很可能是这段时间过来的。

        陈凌不得不慎重一些,还是在狼叼岩周围看一看比较好。

        狼叼岩是,附近几座山头的最高峰,虽说没法和深处的大山相比,也并不陡峭,但通过以前的经验来看,狼是比较喜欢走这里的兽道的。

        以前村里闹狼的时候,狼叼了牲口和小娃子也是会径直朝这里逃窜。

        不然这里也不会以狼叼岩来命名了。

        “这里也有一处狼粪,加上前边的,总共加起来有个七八处,不算是大狼群。”

        陈凌走到狼叼岩高处,这里山风吹着,狼粪的风干程度更加彻底,脚一踩就碎成渣滓了。

        “不管大狼群还是小狼群,最好是别来,来了就有你们受的。”他轻声自言自语。

        老丈人给的药方子,以及金门村老猎户给的药方子,他在洞天的辅助下,早已完成改良。

        到时候点上火,光凭烟味就能把狼群毒趴下。

        如此想着,倒是给他发现一处适合种参的地方。

        在狼叼岩的中段,山峰的凹陷处,有一个类似于石台的地方,虽然并不大,仅有两尺见方,但上面已经生长了些藤条类植物,土壤留存条件是比较好的。

        又是东南朝向,每天能接受到太阳光照,地势凹陷,大概不到中午,光照时间就会过去,非常附和人参喜光又怕光的特性。

        陈凌拿了三颗参种放进去,洒上灵水之后,很快就长出了三株细嫩的参苗,绿油油的,每株长着三四片叶子,随风摇晃。

        人参这玩意儿,通常是三年开花,五到六年结果。

        生长过程较为缓慢,陈凌种下去后,留了记号就不再管它了。

        剩下的,过于险峻难行的地形,他就用灵水和泥,把种子包好,让二秃子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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