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1995小农庄

关灯
护眼
第517章 狗王对猪王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意?猪吃老鼠?”

        余启安登时眼珠子突出,一副大受震撼的样子。

        陈凌头也不抬的道:“都开始吃人的尸骨了,吃竹鼠怎么了?这竹鼠肉可比老鼠香甜多了。”

        很多人不知道,野猪的掘洞能力很强,尤其公猪,饿急眼了,遇到老鼠洞、蛇洞、兔子洞直接拱开。

        有些不入群的独猪,独自在山林到处晃荡惯了,哪怕有的洞很深,很坚固,对它们而言也是小儿科。

        特别是五六年以上的大独猪,力道恐怖,掺杂山石的土洞也能刨开,刨开洞之后会将粗长的猪拱嘴和獠牙猛扎进去,三两下子猎物就被怼死在洞坑里头了,成为盘中餐被它享用。

        “现在明白为啥这猪王伤人了吧,就是因为这玩意儿荤的吃多了以后,就不喜欢吃素了。”

        而且吃肉越多越凶残。

        加上这年月山里都是土葬,它一旦吃到人的尸骨。

        很快就会对人感兴趣。

        所以说,一定程度上,那天在熊家寨的刨棺与其说是报复,不如说是那猪王是奔着食物去的。

        猪王以前的猎物都在洞里,苗家先人的棺材也葬在山洞。

        或许在它眼里,这并无多大的区别。

        毕竟它又不会被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所约束。

        这只是一头山中的孽畜罢了。

        “近两天猪王伤人,这就是开始把人当成猎物来狩猎了,要是不管它,以后还会不停对人下手的。”

        陈凌拍拍手站起身来,伸手一指跑到前方的狗群:“准备好吧,这畜生没走远,小金在吊着它,怕它跑了。”

        野猪在山里跑起来,能一直跑一天,不饿不停。

        而这种野猪王,就算在山上跑个一天一夜它也不带累的。

        发现了就要及早追过去。

        不然以它的狡猾程度,很难摸得着。

        “好,陈兄弟,咱们分一下工……咦?是鹿?”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笔趣阁】 m.3dddy.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