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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真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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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集 绝命射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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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山阴为会稽郡治,以原会稽郡治吴县为吴郡郡治,统吴县、乌程、余杭等十三县。

九月,汉顺帝采纳尚书仆射虞诩之议,派重兵保护安定、北地、上郡等三郡百姓复还旧土,各归旧县,命所属各县修缮城郭,设堠亭驿站,兵民合一,屯田防守,复还旧治。

次年又将各郡国死刑犯减罪一等,徙至安定、北地、上郡三地屯戍,加强边地兵备。

永建五年,会稽上虞人盂尝迁任合浦太守。

合浦一带很少生产粮食,但海产珍珠非常出名,渔民皆用蚌珠与交趾边民交换粮食。

又地方官为中饱私囊,强迫珠民濒年滥采珍珠,致珍珠贝苗几乎灭绝,南珠渐徙交趾。

盂尝既任合浦太守,大力革除敝政,限制采珠,因此海珠又得繁衍。

百姓由此广泛流传“去珠复还”

,此谓“珠还合浦”

典故由来。

是年汉顺帝御赐四川广汉为孝子故里,诏命为孝子姜诗立祠祭祀,其乡因人而彰。

镜头闪回,叙述孝子姜诗故事。

在当时广汉雒县汛乡(今四川省德阳市孝泉古镇),住着一户人家,户主名叫姜诗。

因幼时丧父,只与母亲相依为命。

姜诗格外孝顺,尽心侍奉,从未让母亲忧心生气,邻里乡亲称赞不已。

雒县有名士庞盛,女儿聪明贤惠,从教以诗书礼仪,织布裁衣。

庞女长大之后,对父母也是百般孝顺。

唯对其父曰:《孝经》有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

父为女择婿,当选孝顺父母者。

庞盛听闻姜诗孝名,于是将女嫁之。

庞女出嫁后孝顺姑婆,极尽妇道。

姜诗母亲喜喝江水,但距家六七里路,往来搬运极其不便。

庞氏不怕劳苦,每顺流而下以桶打水,挑回家里,以供婆饮。

忽有一日,偶遇大风,庞氏打水归迟。

母亲饥渴,告知儿子,诉儿妇不孝。

姜诗不明就里,尊奉母言,厉言责备妻子,并将其赶出家门。

庞氏虽被赶出,却不回娘家,就此求告借住邻舍,纺织得钱,买来饭菜烹作,再请邻舍送与婆婆。

如此良久,婆婆惭愧,就叫媳妇回家。

庞氏由是复返家门,与姜诗夫妇二人孝顺母亲更加尽心,又恢复往日幸福安乐。

后生一子,承欢祖母膝下,渐渐长大,更增和谐。

因为家事繁忙,庞氏有时便命儿子前去江中取水。

未料江中突大水,爱子溺水身亡。

姜诗夫妇悲痛万分,然在母亲面前,从来不敢提起此事。

姜母问起孙儿,便外出求学,暂时不能回家,庞氏外出取水如故。

姜母忧心岁月不多,又患目疾,常思吃鱼。

姜诗夫妇更加辛勤劳作,将所有积蓄买鱼孝母,并常请邻舍大妈一起过来吃鱼,以慰母怀。

忽一日夜间,风雨大作,雷电交加。

次晨风息雨住,庞氏起来扫院,见屋旁忽然涌出泉水,味同江水无二。

此后庞氏不必再往返江边打水,受其劳苦。

更为奇怪者,泉中每必有两条鲤鱼跳出,便可拿来烹做鱼脍,供给母亲下饭。

由是时日不久,姜母眼疾康复如初。

当时下动乱,盗贼频,经常劫掠乡里。

然而贼听闻姜诗夫妇孝行,感动上苍涌泉跃鲤,每过其乡则对同伙道:我等休得胡为,惊动大孝之人,必触怒,大不吉也。

贼众应诺,非但不扰其乡,反将随身携带米面粮食,悄悄放在姜诗家门口。

姜诗夫妇谓是不义之财,将其掩埋,不肯动用。

由是虽遭动乱,姜诗所居汛乡居然不受骚扰。

姜诗孝行被郡里得知,就此上报朝廷,举为孝廉。

顺帝览其孝行,深为感动,便即颁布诏书,赐封姜诗为郎郑

此后不久,庞氏又为姜家生下一子,乡人皆谓是感上之报。

其后姜诗调为江阳县令,治理井井有条,人民安居乐业。

画外音:姜诗死后,汉帝下诏为其立祀,彰其一门三孝,修建姜公祠,世代受到当地百姓祭祀。

到宋代崇宁宗时,姜诗竟被赐为“东汉至孝广文王”

,愈加名扬下。

字幕:永建五年,侍中张衡制成水运浑象。

《晋书·文志》载:浑象以漏水转之于殿上室内,星中出没与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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