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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明,我要逆天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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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五十三章 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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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起身,声音沉肃:“西北三百多条人命,薛镇上万百姓造反,这些血的教训告诉朕:不能再靠官员的自觉,也不能再完全相信锦衣卫、暗卫的监察。必须给百姓一把刀,一把能捅破黑幕的刀!”

“匿名举报,就是这把刀。”朱兴明一字一句,“至于如何用好这把刀…就需要诸位爱卿完善细则了。”

书房内一片寂静。

许久,张定长叹一声:“陛下圣心已决,臣…遵旨。只是这细则,还需仔细斟酌。”

“那是自然。”朱兴明点头,“此事由太子主理,张定、骆炳协办,孟樊超提供暗卫经验。给你们一个月时间,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来。”

接下来的一个月,东宫成了临时的立法衙门。

朱和壁、张定、骆炳、孟樊超四人几乎天天聚在一起,争论、修改、再争论、再修改。

沈小小有时也会旁听,以民间视角提出意见。

最大的争议点有三个:

第一,举报范围。是只限贪腐,还是包括所有不法行为?若范围太广,都察院查不过来;若太窄,又可能漏掉其他恶行。

第二,查实标准。什么样的证据算“查实”?若证据不足但线索确凿,怎么办?

第三,诬告反坐。如何界定“诬告”?若是举报者信息有误,但并非故意陷害,也要反坐吗?

这日,四人又为此争论起来。

“举报范围必须明确!”张定坚持道:“若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举报,都察院就不用干别的了。老臣建议,只限三条:贪腐、渎职、害民。其他的,让地方按正常程序处理。”

骆炳却摇头:“张阁老,贪腐往往与其他罪行相伴。比如强占民田,既是害民,也可能涉及贪腐。若只限三条,难免挂一漏万。”

朱和壁思索片刻:“不如这样:举报时需注明事由,都察院优先处理贪腐、渎职、害民三类。其他的,视情节轻重排队处理。”

“那若有人故意将其他事由写成这三类呢?”孟樊超问。

“查实若不符,按诬告论处。”朱和壁道,“但有句话要说在前头:举报者不是判官,不可能事事清楚。只要基本事实属实,细节有出入,不算诬告。”

张定沉吟:“殿下这个尺度…尚可。那查实标准呢?”

这次是孟樊超开口:“暗卫查案,讲究‘人证、物证、旁证’三证合一。但匿名举报往往只有线索,没有实证。臣建议:接到举报后,先由暗卫或御史暗中初查。若有嫌疑,再正式立案;若无嫌疑,存档备查。”

“那要查多久?”骆炳问,“若每个举报都暗中初查,人力还是不够。”

一直旁听的沈小小忽然轻声说:“或许…可以分等级?”

四人看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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